【外资焦点】澳洲政府全面出击查处各种价位违规房产,预计大量房产上市拖低房价!


好言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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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为没有最好的回报就不付出,也不要因为没有完美的结果就不开始。



联邦财长何基(Joe Hockey)称,在强制出售位于悉尼东部价值3900万澳元的Villa Del Mare豪宅之后,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将对更多可疑销售房产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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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上午接到的电话数多得惊人。”何基周三时说。

调查发现这家位于悉尼名叫Golden Fast Foods的中国公司在购置位于63-67 Wolseley Road Point Piper的豪宅时违反了相关的外国投资规定,因此该公司被要求在90天内卖掉这处豪宅。Golden Fast Foods由中国著名房产开发商和中国知名亿万富豪所有。

Golden Fast Foods公司由悉尼的一名会计、普华永道前合伙人Stanley Brogan和两个中国合伙人共同掌管,其中一人便是国内房产开发商董事。

豪宅将面临一场没有底价的拍卖
评估机构和房产中介称,强制在90天内卖掉这样一处豪宅,其结果很可能是该房屋将面临一场没有底价的拍卖。该房屋前主人是招聘巨头Julia Ross和不光彩的房地产开发商Nati Stoliar。
“根据要求,如果到第90天时还没有人购买的话,那么该房屋很可能将面临一场没有底价的拍卖。”金杜律师事务所(King&Wood Mallesons)的房地产律师Malcolm Brennan SC 说道。

Prestige的房地产估价师Simon Feilich赞同Malcolm Brennan SC的说法。

“这类房屋市场是很惨淡的......在90天内卖出一个像样的价格确实很难。”他说道。


零怜悯政策

联邦财长表示,他并不同情该房产的主人以及FIRB的调查结果,这也是在他个人的要求下进行的。如果该房产在要求的90天内成功出售,房产主人可能还有部分盈利。如果亏本出售,房产主人也只能承受损失。

根据新提议的FIRB处罚条例,房产主人不可能获利,他要么需要向政府上缴所有投资所得,要么需要上缴市场增值或房屋售价的25%,这一比例创下了历史最高。


“即使出售,房产主人似乎也能承受。”财长何基先生这样说。

对于该中国富豪买家来说,强制售房这一消息来的并不是时候

该强制决定一出,财长何基立刻身陷舆论漩涡,房产界人士担忧此举会吓跑海外投资者,而何基财长回复说:“我们只是进行合法调查,并不是专门针对某些人或者仇恨外来投资。”

“我们要保证外来投资的合法性,任何参加拍卖的澳大利亚人只应当与具备合法购买权利的人一起竞标。”


追击可疑房产

何基先生并没有透露其他可疑房产的细节,只说目前进行的调查将涉及不同价位的房产!

财长表示,过去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缺乏资源,但是现在政府为他们提供资源来调查那些非法购买的房产!

Villa del Mare是FIRB自2006年以来首次强制出售的房产,此次出售是对悉尼豪宅市场的一次检验。

有专家说,“强制出售”并不一定会对此豪宅及其市价造成影响,但短期内必须出售的时间限制则可能使其售价大打折扣。

1992年,精神病学家 Robert Hampshire以525万澳元的超低价出售了水岸豪宅Altona,几乎只是其购买价格的50%。据此,位于悉尼的一家中介说:此次情况可能会和Altona相似。此类房产的出售需要时间。


就目前状况来看,Golden Fast Foods公司会因此豪宅上缴200多万元的印花税,但是不出售此豪宅的可能性很小。

有消息称,周二政府宣布撤资令后,参与此事的会计和律师与FIRB之间就逐渐开始了法律上的较量。

估价师Simon Feilich对此豪宅在短期之内售出持乐观态度,他认为最近澳元的贬值有可能有利于出售,因为这增加了澳洲房产对资本雄厚的外国买家的吸引力。

房产市场遇冷

这一皇宫般的豪宅于2011年11月首次公开出售。进入市场482天后,在两次不成功的拍卖活动即将结束时,由Golden Fast Foods购买。

市场遇冷的并非只有Point Piper 的这一处豪宅。

位于Wunulla路的水岸豪宅Altona连续在市场上出售8年多后,最终于2013年5月以超过5300万澳元卖给了中国人Xiuzhen Ding。


Odetta Medich和其不光彩商人前夫Ron位于Wolseley 路112号的豪宅进入市场4年多后,以净赚3700万澳元的价格售出。

商人Charles Scarf和其妻子Maria位于Wentworth街19-21 号的的豪宅同样在进入市场4年多后,于去年八月份以3000万澳元的价格售出。


下面是澳洲关于海外投资住宅房产的政策要求!

澳洲临时居民购买政策
所有澳洲临时居民在购买住房时都需要上报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委员会(FIRB)

临时居民是指在澳洲居住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们:
•持有至少为期12个月的澳洲临时签证(不管签证有效期还有多久),或者;

•已向移民局递交永居签证申请,现在持有过桥签证,且该过桥签证可以使其在澳洲一直待到永居申请结果出来。

临时居民可以在澳洲购置一处已建成的住宅,且该住宅只能用于居住(见下文);他们也可以购买新房或闲置土地来建造新的住宅,因为这些后期购置行为可以增加澳洲可利用住宅的数量。

已建成(二手)住宅
临时居民如果想要购买已建成住宅的话需要先递交申请。临时居民购买一处已建成住宅且该住宅用于他们在澳洲居住。通常此类申请不会招来海外投资异议(比如,临时居民不居住后将其出售)。

临时居民不能在澳洲购买已建成房屋来作为房地产投资。


新建住宅
新建住宅是指购房者直接从开发商那里购买的房屋,且该房屋之前累计被使用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临时居民在澳洲购买新住宅时需要提出申请,通常此申请会无条件批准。


闲置土地
临时居民购买闲置土地作为住宅开发时需要提交申请,通常该申请的获批需要一定的条件(比如,该住宅开发项目需要在24个月内动工)。

海外非常驻居民购买政策
所有海外非常驻居民购买住房时都需要上报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

海外非常驻居民或者临时签证持有人可以投资澳洲房地产行业,但是此投资必须有利于增加现有住房量,通常表现为增加新住宅,在建或预建楼花房,或者待开发的闲置土地。

已建(二手)住宅
海外非常驻居民不能购买已建住宅作为财产投资或者安家。


有大量澳洲业务的外企购买二手住宅作为在澳员工的宿舍不违反上述规定,如果购买的二手住宅预计闲置六个月或更久,外企需要将其售出。在偏远地区,通过此种方式获得的住宅,如果不能售出,外企可以将其外租。


无论是否符合条件,外企通过此方式可获得的房产数量将取决于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在澳总资产。


如果外企通过此方式获得的房产价值占其澳洲总资产的比重过大,将被视为不符合条件。



新建住宅
海外非常驻居民在澳洲购买新住宅时需要提出申请,通常此申请会无条件批准。

闲置土地
海外非常驻居民购买闲置土地进行住宅开发时需要提出申请,通常此申请的获批需要有一定的条件(例如,该住宅开发项目需要在24个月之内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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