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出国留学能不能申请贷款?能的话,怎么申请?
我现在在国内一所985 211学校读新闻专业,今年大三,想去西澳大学的3+2项目,那边是国际新闻专业,学费和住宿费四万多一点,生活费还不是很清楚,如果诸位了解,还请一块解答~家庭状况一般,我觉得父母可以接受每年不超过十万人民币的资助,当然我希望越少越好,不想增加家里负担。所以想问一下留学贷款行不行得通?另外,我说一下为什么比较执着想去这个项目。最大的原因是我想开阔视野增加经历学习知识,因为是学校合作项目,学费以及申请难度都会低一些,所以我想报名,没有这个机会我也不会申请留学。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我是94年生人,如果能去的话25岁就能拿到硕士学位然后参加工作,但是如果在国内读研就要27毕业,而且未必能考上能与之对等的学校。第三个原因,想去提高英语水平为自己镀镀金将来好找工作一些。如果不能申请贷款,我就不去,就明年考研或找工作,也可能会保研,但我觉得这两者含金量不一样。
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已邀请:
1 个回复
K一天
赞同来自:
可以的 不知道你是去国外上大学还是去读研究生,因为银行对不同留学层次的借款人有不同的贷款方式;银行对借款人也有许多条件和规定,不知道你是否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
目前国内还只有中国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有留学贷款,中国工商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虽然没有直接的留学贷款,但有一些很接近的金融服务项目,如工商银行推出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中信实业银行提供的留学保证金贷款。
留学贷款又分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两种。人民币留学贷款的借款对象是就读境外大学预科、大学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所需的学费和生活费用(包括出国路费)。
留学外汇贷款目前还只有中国银行一家,对借款人有较高的要求,必须是到国外去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人民币留学贷款需具备的条件
人民币留学贷款的借贷对象是拟留学的人员,也可接受拟留学者的直系亲属或其配偶作为第三方担保。
申请贷款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提供境外拟就读学校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书或接收函,或者其他有效的入学证明;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的证明材料;已办妥拟留学人员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的护照;
无不良信用和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
如果是出国留学人员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配偶借款,须有固定的住所、正当的职业、稳定可靠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留学贷款的限额及期限
银行为了确保资产的安全,对留学贷款的额度作了具体的规定:原则上不超过出国留学者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总额的80%;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的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留学贷款的期限根据留学期限、借款人收入状况和保证人及担保物的担保能力而确定,一般为1至6年,浦东开发银行最长不超过6年,中国银行最长不超过10年。
留学贷款担保抵押的种类
目前,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抵押仅限于房产抵押、质押和信用担保三种,同时对这三种抵押贷款的最高额也作了具体规定。
房产抵押:贷款最高额不超过经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60%;
质押:以国债、银行存单作抵押的,贷款最高额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以企业债券作质押的,贷款额根据债券发行人的资信而定,最高额不超过质押物票面价值的60%;
信用担保:以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若保证人为银行认可的法人,可全额发放;若是银行认可的自然人,贷款最高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留学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借款者可到提供这种服务的银行的指定分支机构领取留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经签字盖章后交给贷款人。
借款人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由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贷款,须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有权机构出具的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不足以证明拟留学人员与借款人的关系时,还应出具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与出国者的关系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
拟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录取通知书、接收证明信及其他有效入学证明资料及有关必需费用证明,同时提供本人学历证明资料;包括已办妥拟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手续的中国护照;
以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权属证明或质押物正本单据和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必要时银行还会要求贷款者同时提供抵(质)押物估价值价评估报告和保险部门的保险文件,质押物权利证明文件;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若担保人为法人,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担保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担保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审计的上年度和近期财务报表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若担保人为自然人,应提供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或财产证明及其他资信证明。
办理留学贷款的程序
银行贷款人在收到借款人的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就会作出答复。如果不同意贷款,贷款人会向借款人说明理由,并退还借款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同意贷款的,贷款人将同意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和偿还计划通知借款人,与借款人和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的,借款合同签订时应有其国内代理人在场并同时在借款合同上签章。
若以法人保证方式贷款的,作为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有效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到场,并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签章。
若以自然人保证方式贷款的,保证人必须到场,并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盖章。
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必须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借款人与其国内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协议书》应与上述合同同时签署并公证。
抵押物、质物的评估、保险、登记及公证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留学贷款的发放及归还
留学贷款由贷款人直接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或者银行的卡上(中银为长城卡、浦发银行为东方卡)。借款人应按贷款合同的约定于贷款到期前将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存入活期储蓄账户或卡上,贷款人于贷款到期日主动从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卡中扣收。
若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存入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则自贷款到期日的次日起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连续逾期三个月或在整个贷款期限内累计逾期10个月以上时,实行抵押担保方式的,贷款人将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清偿贷款本息。协议不成的,贷款人将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直接按合同约定申请强制执行;实行质押担保方式的,贷款人将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申请强制拍卖、变卖质物,以所得的价款清偿贷款本息;实行保证方式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留学贷款的利率及计息方法
留学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的3月15日起,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实行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应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实行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每半年为一期,按期等额偿还贷款本息。
同时规定:每期还本付息日为每年的3月15日和9月15日;
每笔贷款最后到期日为还本付息日(即:3月15日或9月15日),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中银为10年);
贷款发放日如不是上述还本付息日,则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日后的第一个还本付息日只付息不还本,按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偿付贷款利息,自第一个还本付息日之后,按上述公式计算每期应还本息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