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公司纠纷,不知道怎么处理?

基本状况如下:
三人合伙开公司,每人出资20w RMB,各占33%股份,都为Director
后因为一合伙人Director B另行加入同行业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和非竞争协议后,一方面在对方公司上班持股担任Director,一方面在我们公司担任Director ,持股。后,此人一人出资退还了其他两位合伙人的入股出资——每人20w RMB,并且追加了公司项目投资110w rmb。此期间公司股份仍然是每人33%。
后有第四人欲购买公司10%股份,三法人合计公司估值300w RMB,作价30W RMB出售10%的股份给第四人。在股东知情的情况下,第四人的20W人民币打入了Director A的私人账户,另外10W rmb等值澳币打入澳洲公司账户。Director A写有收据给第四人,并且约定时间为月底某日完成公司股份转出。
此期间,公司股东合议,将30W 出售股份的钱,部分支付了公司内部开销。
后因股东矛盾,月底前,Director A退出公司,将所有股份转给Director B,并且拿走4个月工资。
月底转出10%股份的日期,第四人拒绝接收10%股份,并且要求退钱。此时,第四人找Director A 要20W Rmb退款,与此同时,公司已经退还了第四人部分欠款。

问题 1 : Director A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需要赔偿第四人
问题 2 : Director A已经退出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为题 3 : Director B 是否是损失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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