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美国治安差,那么美国如果全面限枪(类似澳洲做法,而不是像中国事实上完全禁枪),是否能改善治安呢?

鉴于好多答主不审题或离题万里。。。特此补充澳洲限枪大致状况:
1. 承认公民在原则上均有枪权,但枪权同驾驶权,有一定准入门槛(相关训练、背景调查、犯罪记录等)。
2. 立法精神上不认可枪权作为反抗暴政和保护私产的工具。枪权主要被用于射击运动和狩猎。
3. 强调枪支安全教育,尽可能教会民众敬畏枪支,理解枪支有杀人威力,不是老黑发IG的自拍道具。
4. 严格管制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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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ning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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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就是美国不是澳大利亚啊,美国多少人多少枪?美国四面环海吗?连建个墙都没影子,国境线那都跟筛子一样,墨西哥也是禁枪国(搞笑吧?)的毒枭的军队能把国防军给灭了,市长敢禁毒?灭全家!所以说,咱们老是说中国国情,那美国也有美国国情,不能照搬经验啊。
澳大利亚还是西方诸国里面最右倾的,白澳政策搞了多少年,公开就说不欢迎有色人种,虽然随着大环境改变,也讲究要平等,反对种族主义之类,白澳政策也改了,收了好多非洲裔亚洲裔移民和难民,可是像宝林汉森那样的政客二十年前就在呼吁反移民,这也是绝无仅有的。
澳大利亚还想把难民船上的难民统统都塞到某个小岛上不让他们进入本土。
他们搞得禁枪,确实下降了很多枪杀案子,但是公众不知道的是,破门抢劫强奸案子那是随之上升,因为没有武力对抗了。

林力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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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空就顺手答个题,在本文中作者将简单介绍澳洲的枪支管理制度和历史发展,并对美国适用澳洲式的枪支管理体系是否一件好事提出一点微小的个人观点,请大家轻喷。
资料来源
Gun laws in Australia
FIREARMS ACT 1996
Firearms-Control Legislation and Policy: Australia
澳大利亚现在的枪支管理体系是用字母来命名和分类枪支的,有A,B,C,D,E,P,Q这么几个种类
A:所有长气枪,所有非半自动边缘发火*步枪,所有非半自动/泵动霰弹枪,组合式的边缘发火步枪+霰弹。也就是说单管双管泵动,杠杆,旋转后拉式/直拉边缘发火步枪,杠杆式,单管,双管步枪都在此列。
组合式步枪+霰弹如图所示
B: 此分类包括所有前装枪,所有非半自动中央发火步枪,所有中央发火步枪+霰弹组合,以及用黑火药发射球形弹的炮。
C:弹匣容量少于或等于十发的半自动边缘发火步枪,弹容量少于或等于五发的半自动/泵动霰弹枪
D:弹容多于十发的边发步枪,多于五发的泵动/半自动霰弹以及中央发火半自动步枪。
E:全自动的所有枪,催泪枪/发射器,步枪或霰弹总长短于75厘米的,火箭筒迫击炮或火箭助推榴弹如RPG等用于发射爆炸弹丸的武器。所有非用黑火药发射球形弹丸的炮。
P:匹特博枪或彩弹枪
Q:古董手枪:1990年前生产的,不能发射现有商业弹药的手枪
H:半自动手枪,气手枪,前装击发手枪(总长不超过65厘米)
M(有的州没有):防弹衣和绝大多数武术用品(比如双截棍,甩棍)
那么A,B类都是可以用于打猎的,C,D类除了打靶以外还可以用于灭害(消灭繁殖过于迅速的物种)但是灭害也必须在注册的土地上进行。 C类霰弹可以用于飞碟射击。所有种类的枪都可以用于打靶。因为对CD两类枪支有目的限制,对E类只能是商人和武器教练等专业人士才能申请,所以并不是很多人能有半自动步枪这种美国常见的武器。但是澳洲式的制度也有一些好处,比如购枪的审查较严格,要身边熟知的人做保证,跟主管这方面的警官谈话,这样就能很好的确定枪支申请者的精神状态与民事能力是否适合持枪。虽然有这些好处,但澳洲式的控枪方法也给大家带来不少坏处,比如因为CD类枪难以获得,所以国际上流行的,几乎整个欧洲都能玩的IPSC/IPDA/3 gun都不能在澳洲被普及,毕竟没有必要的半自动中央发火步枪和泵动/半自动霰弹枪来满足练习/比赛过程中的射速要求。而且在澳大利亚,法律上持枪者并不可以用枪自卫,虽然有equal or less damage的原则保证当事人在对方显示同等威胁的情况下用同类的手段回应,但还是难以保证生命安全在此类情况下不受到威胁。有人会问,不持枪自卫也许可以穿防弹衣避险,可是这在澳大利亚也是几乎不被允许的一般来说申请了防弹衣的保镖/押运员等只可以在上班时间穿着,下班并不能带回家,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申请防弹衣了。
要说采取怎样的限枪方法比较好,个人觉得加拿大的枪法会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框架。相比美国,加国还多一个枪牌考试,非限制类和限制类各有一天,让持枪人接受安全教育,懂得持枪的安全义务而不是用枪作为自己装x的道具。现在美国各地的持枪规定还是太松了,虽然购枪前都要接受FBI的背景审查,但是很多州不需安全教育和考试凭借本地驾照就可以购枪,给人一种随便的感觉。加国平民能持有的枪种类跟美国差不多,但是半自动中央发火/霰弹枪都有弹匣容量限制,也有限制类(restricted)只能用于打靶不可以打猎,主要是一些短半自动步枪,手枪,和半自动短霰弹枪。补充一点,加拿大随身无论隐蔽/公开携带枪支都只能申请一个证件ATC,只有工作需要用到枪支的人可以申,比如警察和护林员。
总的来说,个人认为控枪如果是为了减少非法枪支对社会的危害,引导民众合理使用自己的合法枪支的话,就只应该让可靠,守法并知晓自身法定义务/权利的人得到枪。限制持有何种枪,或使用携带枪的条件也并没有太多的帮助,有时候只会增加执法和管理成本。澳大利亚在1996年出台上述枪支规定时后,也没有很有效的防控枪支犯罪对社会的危害,02年的莫纳什大学枪击案中,一名商科学生就用自己的手枪杀了两个同学。2014年的悉尼人质事件中,嫌犯携一把锯断猎枪和一把泵动霰弹枪劫持了18名人质,并造成了他和另外两人的死亡。
(可能未完待续)
@LEON Huo@SubMoa请两位对枪支了解较深的知友斧正
@郑子涵作为左棍的我希望liberal同志提点意见,包括反对意见,毕竟我对枪支管理的了解相对于大家来讲都不算专业。

@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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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中的限枪应该理解为通过限枪的法律,那么答案就很简单了,即使这种法律通过了其效果也会远远低于预期,甚至起到反作用。

试问以下几个问题:
  • 美国无法驱逐1000万的非法移民,那么又怎么可能收缴民间3亿枪支?
  • 美国一些地方的治安警方尚且无能为力干涉,那么又怎么可能在那些地方执行限枪的法律?
  • 美国无力阻止非法移民进入,无法阻止毒品从西南边界流入境内,那么又怎么可能组织枪支通过这些渠道进入国内?
  • 美国连进入的难民都做不好背景调查,那么又怎么可能对数量更大的拥枪者进行背景调查?

显然,此类法案在美国的现状下是完全没有可供操作的可能,只会如禁酒期一般催生地下黑市贸易,黑帮组织,同时削弱守法公民的自保能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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