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税务居民和海外房产的缠绵故事|税务专栏 22(原创)
这是澳洲房产大全
第 546 篇原创文章
房子,原本只是不动产,人为操作而使其具备了流动性。可如今,中国楼市政策迭起,出台了严厉的房产限售政策和一定时期强制不得交易的措施,意味着房产的流动性受到了严重抑制,就像上了枷锁一般。
站在税务角度而言,他们要么算澳洲税务居民,要么算非税务居民。
站在移民角度而言,他们或者是公民,或者是永居,或者是拿临时签证的。
那这下子是不是要考虑出售国内尚未限售的房产?就算不考虑买新房,也会有遗产继承的实际情况,将来也面临怎么处理国内房产的时候。在这个问题上,圈外人士有时真的一头雾水,但都真心希望搞搞清楚。
不如这次说个形象的例子,帮助一些人找到自己的坐标,然后再行决定。
主人公: 王乐乐小姐
我们脑筋急转弯,猜猜看2017年王乐乐的应税资本利得是多少?
a) $300,000
b) $150,000
c) $100,000
d) $75,000
e) $50,000
我们思考的出发点可以从哪里开始?- 王小姐的身份啊,到底是税民还是非税民。
2012年她买这套海外房产的时候,人在哪里?当然还在中国。她以前来没来过澳洲?未曾。那毫无疑问,她就是非税务居民。
2014年4月,人在哪里?当然到南半球啦,人家欢欢喜喜拿了457临时工作签证来享受这里的蓝天白云啦。种种因素标明她是税务居民了。那是不是马上全球收入征税了?看官莫急,人家是临时过来的,以后还可能要回去的,澳洲政府怎能那么贪心霸道一上来就干抄家的勾当,太不厚道了。所以,她的这类税务居民是特殊的一类税务居民。国外的资产跟澳洲暂时没关联。
2016年4月,人在哪里?仍然在澳洲,而且呢,不是独居了,是有同居伴侣了。关键这个同居伴侣李壮壮是澳洲公民。回到卢梭的名言上,人生旅途多了一个人,也多了一个牵绊啊,导致王小姐的国外资产居然开始要和澳洲发生关系了。王小姐至此往后不再享受特殊待遇,停止临时税务居民的称号,就是纯粹的税务居民了。凭什么,凭什么啊!
2017年1月,人呢?王小姐和李先生在一起感到生活幸福美满,她打算长期定居澳洲了。房子呢?算了,卖了卖了。澳洲政府这时候开始两眼放金光,因为税民要求全球收入征税啊,这套海外房产虽然海外买,海外卖,但这个人是归我澳洲所属管辖,理所应当,资本利得的部分要纳入我袋鼠国囊中咯。
读者朋友们,应该是哪个答案了呢?
卖价$600,000, 重置成本是当她不再是临时税务居民身份时变成了纯粹的澳洲税民的时候的市价$500,000算, 差价则是$100,000。 Give me a five! 正确!可惜的是,因为她没有持有超过12个月及以上,不然还能有50%的折让。
这样的结果尚可接受,至少没有按当时最初的购买成本计算,对于从海外来到澳大利亚工作学生活的人们还是合情合理的,尤其是房产价值呈上升通道的情况下。
资本利得税就像个万花筒,每一次邂逅就是一次新的组合,变幻莫测。但假如事先能有正确的专业的税务规划给予指导,这些来澳洲的新兴人群本可以有更有利的节税举措!作为专业人士的我们,还是真诚希冀将这份知识的力量传递给更多的房产投资者们。
祝长周末假期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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