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房产】落日条款新规出台! 受骗买家称太迟
据Domain报道,为保护期房买家,打击开发商利用落日条款来取消合同从而牟利的做法,全新的消费者保护法规出台。
此前Domain的调查曾报道,很多公寓买家都被开发商利用落日条款取消合同,然后后者再将这些房子高价卖出,赚取暴利,有些售价甚至比原来高50%。
周五,政府出台了新的解决方案。
现在,开发商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落日条款来取消合同,并且需要通知买家列出详细的原因。如果买家不同意取消合同,开发商需要获得法庭指令才行。
新州创新和优化管制厅厅长多米尼罗(Victor Dominello)称,将会实施此次的法例改变。据悉,他为促成该次法例修订召集了行业内的专家来开会。
但此次法例修订对于一些受害者来说,可能还是太迟了。
小学老师李莫妮卡(Monica Lee,音译)就是其中一个。当初,李满心欢喜地付了首付,购买悉尼西的一个50万澳元的2室公寓,建房时,她还出了国,准备竣工时回来,然后搬进去。为此,她甚至买了家具,放在车库里,等待搬家那天的到来。谁知,开发商的律师信告诉她,因为工程无法依时竣工,要取消2012年的期房合同。
34岁的李莫妮卡称这个消息毁了她的生活,“我来自一个传统的韩国家庭,除非有自己的住房,否则我是不可以搬离的,现在我只能跟我父母住在一起,我的计划都被毁了。现在这个公寓要花75万。我无力再买另一处。”
目前,李的开发商联系电话已打不通,而中介也称其无法联系开发商。李已与其他受害买家一道发起集体诉讼,并提出禁令申请,禁止公寓高价卖出。
Tony Limin Xu是另外一个受害买家,他买了两套公寓,还付了12万澳元给澳洲政府把父母从中国带过来,开展新生活。但如今这一切计划都被打乱了。
律师John Bui说,很多受害买家都因为开发商利用落日条款取消合同而遭受巨大损失,也无法再买另外一间,但是开发商却因此获利;虽然政府说会实行新的法律,但这些对于受害者来说太迟了。